转载:搞笑的鸦片战争起因(四)

其实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大臣许乃济就提出:现在的情况已经发展到了哪怕英商不入港,中国人也会争先恐后前去接货的地步,既然禁也禁不住,还不如将鸦片合法化算了。不仅要合法化还要引进本土种植,这样还可以阻止白银外流。确实,等大清牌鸦片生产出来,再加上领先世界几十年的鸦片吸食和烟枪制造技术(这是大清国最可引以为豪的高科技,一如今日的金盾工程),那GDP是哗啦啦的涨啊。道光一听当下便有点动心,但后来许乃济又加了一句话:吸鸦片的都是社会渣滓,这些人吸死也不足为惜。这句话一下得罪了好多不该得罪的人,再加上驰禁本身就是违反各地官员利益的(不然他们怎么收保护费啊),道光又被林则徐那几“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刺中要害,后来许乃济便成了清朝道德堕落分子的总代表。

璞鼎查又教育中方代表,英国强大的真正原因是“自由的制度和商业”,请中国也效仿。当时可不说“西方的制度不适合中国”,而是干脆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所以基本都是左耳进右耳出,而且中方代表比较为难,不敢跟道光提鸦片合法的事,于是提议: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关照你们的鸦片贸易,有我们罩着,合不合法都无所谓啦。璞鼎查不想搞中国特色,说英国政府不愿承担走私的不义之名,中方代表一商量,最后说:鸦片就算合法,难保那些人不偷税漏税,如果英国政府能先代交500万两税款,我们可以代为跟大皇帝商量商量。璞鼎查一听愣住了,你们自己缉私不力,还要英国政府帮你收税?开玩笑。璞鼎查发现这些人害怕跟道光提鸦片合法化的事,根本就说不通,干脆不再提鸦片的问题,后来鸦片贸易就继续以走私形式存在了二十年。这无疑是给历史教科书一记最响亮的耳光。当然,“强行打开中国的门户”这个“罪名”倒是不假,不过我觉得这没什么值得悲伤的,因为闭关锁国本就是件坏事,何况它也不是中国人民的民意,而是皇帝老爷一个人的旨意,皇帝自己悲伤就算了,老百姓跟着瞎起什么哄?

另外,“鸦片战争”在英国不属于必修课范畴,所以虽然中国人很拿这个当回事,动不动就血泪控诉一番,但你要去问英国人,基本上都不知道鸦片战争是怎么一回事。你要说“第一次中英战争”对方就更惊讶了,什么,中国和英国还打过仗?……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其实完全没有意识到英国人的军队到底有多厉害,很多未参战者,包括皇帝老子,还觉得双方实力其实相差无几,只不过胜败乃兵家常事而已(因为我们一直在胜利,是最后不知怎么搞突然一下就失败了),对民间就更不能讲朝廷惨亏了,因此,虽然英国人提出要“平等”,但在很多清廷官员和普通百姓眼里,蛮夷依旧是蛮夷,这种态度便决定了之后还要有第二次鸦片战争。

本来根据《南京条约》,洋人有权入五口定居,但由于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人和广州人打过架,后来广州人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入城斗争”,阻止英国人入城。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表面跟英国人说这事我们一定处理,背地里其实暗中怂恿乡勇,把这事儿一拖就拖了五年。这些英国人也是好耐心,当年义律才体验了五个小时的中国特色的政府办事效率就动武了,这些人居然能忍五年,但到了1847年,终于忍无可忍,挥军攻陷虎门,准备武力入城。耆英是知道英国人的厉害的,一见对方动粗就怕了,急忙允诺英国人“目前条件还不具备,两年后一定让你们入城”。英国人哪知道耆英马上就要调走了,中了对方的奸计,还真傻兮兮的等了两年,结果到1849年,英国人满心欢喜的来到广州,迎接他们的是新任总督徐广缙和巡抚叶名琛,带着十万乡勇准备和英国人决一死战呢。英国人这时候才发现中国人说话就跟放屁似的,但当时也没准备打仗,于是掉脸就走了。洋人这一走,广州举城欢腾。重大胜利啊!徐叶二人都轻而易举成了民族英雄,得道光封爵嘉奖。后来叶名琛想,这事儿既然能拖七年,再拖七十年也无妨,更总结出对付洋人的“独门秘诀”,就是压根别搭理,对方提什么要求一律拒绝就行,这样问题就“解决”了,还能得皇帝褒奖,升官发财,因此“遇中外交涉事,略书数字答之,或竟不答”。当然洋人也不会那么好欺负,其实心中积怨已深,一忍再忍,只等一个借题发挥的机会。

到1854年,英国援引《中美望厦条约》中关于十二年期满双方可协商修约的规定以及《中英虎门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也要求协商修改《中英南京条约》。其实英国的要求是完全没有道理的,首先最惠国待遇根本不包括“修约”这一项,其次《虎门条约》到1855年才到修约之期,而英国人却说它是《南京条约》的粘附条约,所以时间要从《南京条约》算起。这种问题只要大清援引几条国际法就可以打得英国人哑口无言打道回府了,偏偏大清闭关锁国又狂妄自大,举国上下竟无人懂法,而英国人想利用的正是这种无知。美国发现中国人是真呆,马上也兴奋的说要修约,其实《望厦条约》要到1856年才能修约,但是美国人也说我有“最惠国待遇”,英国人能修我也要修。法国一看,我靠,还能这样玩啊!于是也要修约(《黄埔条约》)。但其实都是扯淡。

顺便一提,美国人与法国人的约可不是打来的,而是借英国人的光“吓”出来的。当时中方代表耆英在签《南京条约》时深刻体验了英国人的厉害,将同为白人的法国人和美国人都视为同一级别的强悍国家,两国只需稍以武力恐吓之,耆英就只得老老实实的在条约上签字了。当时美国人对清朝那套天朝上国的作风已经是非常了解了,知道对中国这样无知自大的国家只有用残酷的事实教育对方,你稍微讲点礼貌都会被当作是来朝贡的,所以美国代表顾盛收到的硬指令是假如中方不肯签约,那么一定要面见皇帝,而且绝不下跪,不满足这条要求,兵戎相见。而耆英怕的正是这个,让一个美国人站着和皇帝说话,这还得了?对他来说要确保两件事,第一不能跌皇帝的面子,第二不能再打仗,至于条约什么的爱签多少都无所谓了,爽快的就把《望厦条约》给签了。到后来法国人来中国时,带了八条军舰,此时耆英已有如惊弓之鸟,法国人还没开口威胁呢,耆英就卖国了。反正一回生两回熟的,也不是头一回签,破罐子破摔了。说实话只要不是赔钱割地的条约,清朝都是很爽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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